《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教育部规定开设的大学一年级各专业学生的公共基础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简称“中央16号文件”),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从2006年秋季新生入学开始,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到2013年教材已经修订了六次。可见,本课程是经过研究后而修订的一门必修课程;是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重要课程之一,是高等学校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和法律素质教育的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
本课程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荣辱观、人才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实践观教育为主线,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依据大学生成长的基本规律,教育、引导大学生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的一门课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建设在我校经历了一个初创探索、逐步发展的过程。2011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评为校级精品课程,2013年9月又继续探索以提高学生职业素养为重点的新一轮课程改革。
经过几年的改革与建设,该课程正逐步进行整体思路与教学模式的转型,在市内高职同类课程建设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目前,课程教学已跨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学生的学习兴趣不断提高,教学效果不断提升。